| 区卫生局内设4个科(室);办公室(加挂“党委办”牌子)、人力资源科、医政科(加挂“深圳市宝安区献血办公室”牌子)、计财科。
(一)办公室(党委办)
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调研,负责卫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和行风管理;负责本局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;制订局各项规章制度;负责会务、文秘、机要保密、新闻宣传、信息统汁、档案管理、对外交流、纪检、工、青、妇、计生、后勤保障等事务;承办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(二)人力资源科
研究制订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;负责本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、档案、编制、劳资管理;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、技术任职资格评聘工作;负责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、辞职,辞退事务;负责指导本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;承办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;
(三)医政科(献血办)
负责组织管理医护人员执业标准、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;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;调查处理医疗纠纷;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网络,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;负责医院分级管理的实施、评审;按照管理权限监管个体、社会医疗机构,指导中医行业工作;组织医学卫生专业教育和在职继续教育,组织开展医学研究、学术交流活动;组织实施“人人享有卫生保健”目标总体规划,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婴儿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;协助有关部门刘突发疫情和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实施紧急救护;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指导中华医学分会和红十字会工作;承办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(四)计财科
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章;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,负责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汁划管理,负责本局财务工作,指导监管卫生系统财务工作;审核医疗卫生收费项目,并组织财力审计;管理会计档案;承办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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